【挂牌文件解读】杭州主城区4宅3商7宗地块有何要求?

好地网12月6日讯(研究员 孙航海)11月25日,主城区挂牌7宗宅地,包含4宗宅地和3宗商地,总出让面积509亩,总建筑面积81.7万方,总起价138亿元。

其中,宅地分布在彭埠、留下、艮北新城和景芳三堡单元。总出让面积443.3亩,建筑面积63.9万方,总起价127.4亿元;

商地分布在襄七房、中兴和三墩北单元。总出让面积65.4亩,建筑面积17.8万方,总起价10.6亿元

好地研究院为您带来这7宗地块的挂牌文件解读,看看地块的详细规划指标,以及具体有何建设要求。

出让地块指标

报名、报价及出让会时间如下:

报名时间:2016年12月16日上午9:00至2016年12月26日11:45(工作时间)。

报价时间:2016年12月16日上午9:00至2016年12月26日14:30整止(工作日)。

出让会时间:2016年12月26日14:30

一、襄七房单元B1/B2-25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1号地块,为襄七房单元B1/B2-25地块,东至研祥集团,南至滨康路,西至聚才路,北至世方药业。出让面积16680㎡,容积率5,可建面积8.34万方,起价3.8亿,楼面价4570元/㎡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地块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(B1/B2)。用地面积为16680㎡,容积率不大于5,建筑密度不大于40%,绿地率不少于20%,建筑限高150米。

(2)建设要求:

①建筑风格、造型、体量、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,并处理好沿周边道路的立面景观。

②按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43号),设计、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缴足成交总价款的20%后。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滨江分局(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国土大楼713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7月5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1月13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3年1月12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

二、中心单元B1/B2-49-1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2号地块,为中心单元B1/B2-49-1地块,东至西兴路,南至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滨江分局[三桥-闻涛(5)地块],西至规划支路,北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滨江分局[三桥-闻涛(5)地块]。总出让面积23267㎡,容积率4,可建面积9.3万方,起价5.98亿,折合楼面价约6426元/平米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(B1/B2)用地面积为23267㎡,容积率不大于4,建筑密度不大于40%,绿地率不少于25%,建筑限高120米。

(2)建设要求:

①建筑风格、造型、体量、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,并处理好沿周边道路的立面景观。

②按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43号),设计、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缴足成交总价款的20%后。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滨江分局(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国土大楼713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7月5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1月13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3年1月12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

三、三墩北A-U29-01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3号地块,为三墩北A-U29-01地块,东至规划金汇北路,南至绕城村,西至绕城村,北至绕城村。总出让面积3640㎡,可建面积1092㎡,起价8202万元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地块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(B41),用地编号为A-B41-01用地面积为0.36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0.3,建筑密度不大于30%,绿地率按《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》执行且不少于25%,建筑限高10米。

(2)建设要求:

①适宜建设二级加油站。

②机动车出入口分别设在地块东侧的金汇北路上和南侧联鸿南路上,开口宽度控制在7米以内,位于金汇北路上的入口按“右进”方式组织交通,联鸿南路上设置单向出口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(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30号607室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9月3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9月14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2年3月13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

四、景芳三堡单元JG单元1201-R21-17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4号地块,为景芳三堡单元JG单元1201-R21-17地块,东至运河绿化带(艮山西路-昙花庵路)项目,南至新塘家园,西至规划三新路,北至艮山路两侧绿化带控制调整规划JG13-R21-01地块。出让面积64781㎡,容积率2.6,可建面积约16.8万方,起价42.5亿,楼面价25236元/平米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(R21)用地面积为6.48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2.6,建筑密度不大于28%,绿地率不少于30%,建筑限高80米。

(2)建设要求:

①地块内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%。社区服务用房按不少于30平方米/百户设置。

②附建设施:地块内设置小区级托老所一处;附建公厕一座,面积60平方米。

③原则不得设置封闭式小区。

④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南侧一号支路,具体可在方案论证中明确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缴足成交总价款的20%后。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(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284室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9月3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3月14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2年3月13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

五、留下单元XH1306-03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5号地块,为留下单元XH1306-03地块,东至规划溪龙路,南至XH1306-05地块,西至部队,北至规划浙创路。出让面积40865㎡,容积率1.1,可建面积约4.5万方,起价11.7亿,楼面价26037元/平米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XH1306-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(R21),用地面积为4.09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1.1,建筑密度不大于30%,绿地率不少于30%,建筑限高最高点控制在1985国家基准高程复测32米以内,并符合西溪湿地景观控制要求。

XH1306-04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(R22),用地面积为0.5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0.9,建筑密度不大于30%,绿地率不少于35%,建筑限高最高点控制在1985国家基准高程复测32米以内,并符合西溪湿地景观控制要求。

(2)建设要求:

XH1306-03地块主要建设二类住宅小区,地块内配建公建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%。XH1306-04地块为幼儿园建筑。

XH1306-03地块附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(托老所)一处,建设规模按不少于20平方米/百户设置,且不少于600平方米;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按不少于30平方米/百户设置;配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1处;公厕一处,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,按3星级标准设置。XH1306-04地块为9班幼儿园,附建3班托班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房,有上水下水设施,废水纳入污水管网。

③各地块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;XH1306-03地块机动车主要出入口朝向东侧溪龙路和北侧浙创路;XH1306-03地块主要出入口朝向东侧溪龙路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缴足成交总价款的20%后。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(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30号607室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9月3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3月14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2年3月13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

六、彭埠单元R21-33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6号地块,为彭埠单元R21-33地块,东至环站东路,南至彭埠单元R22-03地块、彭埠单元R22-02地块,西至松碧街,北至机场路、德胜东路。出让面积75903㎡,容积率2.4,可建面积约18.2万方,起价35.2亿,楼面价19313元/平米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(R21),用地面积为7.6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2.4,建筑密度不大于28%,绿地率不少于30%,建筑限高50米。

(2)建设要求:

①地块内配套公建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%。社区服务用房按不少于30平方米/百户设置,且不少于525平方米。养老用房按不少于20平方米/百户设置且不少于100平方米。

②机动车主要出入口设置在地块西侧松碧街及南侧埠四路上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缴足成交总价款的20%后。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(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284室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9月3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3月14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2年3月13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

七、艮北新城商业核心区西地块

杭政储出[2016]37号地块,为艮北新城商业核心区西地块,东至规划三官塘路,南至规划兴建路,西至江干区艮北新区C-R21-01,C-R22-01,A-R21-01、02,A-R22-01地块,北至建华路。出让面积113982㎡,容积率2.1,可建面积约24.4万方,起价38亿,楼面价15570元/平米。

(1)地块性质与指标:

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(R2/B),用地编号为R2/B-02,用地面积为11.4公顷,容积率不大于2.14,建筑密度不大于35%,绿地率不少于33%,建筑限高50米。

(2)建设要求:

①规划地块包含住宅、公建、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开放的视觉绿廊。商业商务区块靠近地铁站布置在地块北侧,宜打造集商业、餐饮、旅馆、办公、娱乐为一体的特色综合体建筑,不得设置专业市场。

②商业商务及地块配套用房面积不小于7.4万平方米。地块配套用房包括社区办公用房、物业管理用房、经营性用房等,其中社区居家养老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/百户,且不小于100平方米;附设居委会一处,建筑面积不少于525平方米。地块内配置小区邻里中心一处,相对独立建设,内设文化活动站、托老所和社区医疗服务站,对应的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1000平方米、10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。

③公共开放的视觉绿廊按照虚位控制方式,用地面积不小于8468平方米,纯绿地面积不小于70%,具体线位在方案设计阶段予以明确,应保证视觉绿廊具有视觉通透性、交通便捷性、公共开放性,确保视觉绿廊对公众免费开放、连续和完整,宽度不小于15米。沿公共开放的视觉绿廊两侧宜布设林荫性系统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。

④地块内附建公厕一座,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。

⑤规划地块在北侧建华路、西侧花卉路、东侧三官塘路上设置机动车出入口,具体在方案论证中明确。

(3)合同签订:竞得人缴足成交总价款的20%后。在2017年1月3日前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干分局(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284室)签订《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(4)付款方式: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出让款:

第一期:2017年2月2日之前缴付出让价款的50%(其中出让总价款的20%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现金,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价款);

第二期:2017年9月3日结清剩余全部出让价款。

(5)交地时间:出让人交付宗地于受让人的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

(6)开竣工时间:该项目在2019年3月14日之前动工,并在2022年3月13日之前通过规划竣工验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