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首批11宗地被限价,最高楼面价不能超过22358元/平方米

好地网6月3日讯(研究员 陈刚)今天一大早,南京市国土局的官方网站上发布土地补充公告,规定对2016年第4号公告中挂牌的三宗地块,进行土地限价。至此,南京土地限价令正式出台。

补充公告规定,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,终止土地出让,竞价结果无效。当地块竞价达到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,竞价超出部分为保障房资金并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。

此外,公告还发布了现场竞价的新规定:当地块竞价达到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,加价幅度为原基准加价幅度的1-5倍。      

另外,江苏土地市场网上,再次挂出今年的第5号公告,挂牌10宗地块。其中有8宗地块,也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价。至此,南京首批被限制价格的土地,增加到11宗。其中江宁8宗,浦口2宗,六合区1宗。南京控地价的措施以组合拳的形式打出。

11宗地块被限价后信息一览

根据限价后的规定,这些地块的最高溢价率,将被限制在30%——137%之间。据好地数据库统计,2016年南京共出让宅地25宗,平均溢价率是110.29%。

而各个区域的地价,浦口区被限制在22358元/平方米,江宁区是19866元/平方米,六合区是3059元/平方米。

今年以来浦口区成交信息

今年以来江宁区成交信息

今年以来六合区成交信息

而目前,浦口区的地王是由中建铁孚以22435元/平方米楼面地价拿下的浦口区江浦街道宁合高速南侧、康华路西侧地块,江宁区的地王则是北京嘉城拿下的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中心地区8-3 B2地块,楼面地价22353元/平方米。

3号公告限价地块部分信息

限价的3宗住宅用地,2块在青龙山国际生态新城,1块在江北。这些地块将于6月14日下午出让。

地块信息

青龙山国际生态新城两宗地两块地总出让面积70351.3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87458平方米,总起价18.5亿,起始楼面价近万元。

周边商业配套:东山商区(江宁万达广场)、百家湖商圈、南站商圈;青山国际生态新城(规划中),该规划区域是集商业,商务办公与酒店为一体的70万方的核心区。

交通配套:该地块距离江宁客运东站1.6公里,周围有多条规划道路;同时有地铁12号线(规划中),届时轨道交通条件将大幅度改善。

教育:项目周边有一所中学及一所小学,另规划有5所幼儿园、两所小学, 3公里范围内其他学校:东山外国语学院、江宁高级中学,教育资源丰富。

医疗配套:江宁第二人民医院(约800米)、江宁中医院(约1600米)、南京医科大学江宁附属医院(约3400米)。

值得注意的是NO.2016G18地块最高溢价率146.3%,NO.2016G19地块最高溢价率为145.3%。建筑限高都是80米,NO.2016G19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%的社区商业配套用房,商业宜沿文靖路、上高路布置。

5号公告地块信息

这些地块将于7月8日进行公开拍卖。

NO.2016G22地块(江宁区天靖路以南、上高路以西地块)东至上高路,南至天环路,西至万安北路,北至天靖路,总用地面积75793.81平米,出让面积69042.04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,最大容积率2.7,起拍价19.5亿元,最高限价37亿元;

NO.2016G23地块(江宁区双龙大道以东、云台山河路以北地块)东北至栖隐路,东南至云台山河路,西南至双龙大道,西北至紫金三路,总用地面积45636.33平米,出让面积45636.33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,最大容积率2.0,起拍价8.5亿元,最高限价18亿元;

NO.2016G24地块(江宁区栖隐路以东、学林东路以南地块)东至云台山河路,南至云台山河路,西至栖隐路,北至学林东路,总用地面积73216.00平米,出让面积73216.00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,最大容积率1.1,建筑限高24米,起拍价8亿元,最高限价16亿元;

NO.2016G25地块(江宁区双龙大道以东、学林东路以南地块)东至栖隐路,南至紫金三路,西至双龙大道,北至学林东路。总用地面积95005.04平米,出让面积89601.87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、基层社区中心用地,综合容积率:1.95,起拍价16亿元,最高限价34亿元;

NO.2016G26地块(江宁区苏源大道以东、云台山河路以北地块)东北至嘉业路,东南至云台山河路,西南至苏源大道,西北至紫金三路。总用地面积89369.37平米,出让面积83965.76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、基层社区中心用地,综合容积率2.76,起拍价15.6亿元,最高限价37亿元;

NO.2016G27地块(江宁区高新园学十二路以南、务实路以东地块)东至现状,南至方前大道,西至务实路,北至现状。总用地面积68327.06平米,出让面积62920.20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、基层社区中心用地,最大容积率1.5,起拍价7.1亿元,最高限价16亿元;

NO.2016G28地块(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2号地块)东至海院西路,南至海象路,西至象山东路,北至白马路。总用地面积70797.72平米,出让面积49198.72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,最大容积率1.5,建筑限高24米,起拍价10亿元,最高限价16.5亿元;

NO.2016G29地块(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3号地块)东至海院西路,南至现状,西至象山东路,北至海象路。总用地面积64938.57平米,出让面积64938.57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,最大容积率1.4,起拍价12.5亿元,最高限价20.3亿元;

NO.2016G30地块(浦口区南工大以北、沿山大道以南地块)东至现状,南至花卉大道,西至沿山大道,北至现状。总用地面积41532.5平米,出让面积32842.9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,出让年限40年,最大容积率1.8,建筑限高24米,起拍价2亿元;

NO.2016G31地块(浦口区泰山街道三河采石场地块)总用地面积47935.0平米,出让面积47935.0平米,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,出让年限40年,最大容积率1.5,起拍价6500万元。

备注:

NO.2016G22:

(1)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5班幼儿园,由受让人出资建设,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,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;

(2)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机场搬迁后的控制指标,机场搬迁之前,只能核发机场限高以下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(3)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%。

NO.2016G23:

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%。

NO.2016G24: 

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%。

NO.2016G25:

(1)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,出让面积84552.76㎡,容积率1.0<Far≤2.0,建筑高度≤60m,建筑密度≤22%,绿地率≥35%,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%的配套商业设施。

(2)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,由受让人出资建设,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,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。

(3)C地块为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,出让面积5049.11㎡,容积率Far≤1.2,建筑高度≤35m,建筑密度≤35%,绿地率≥30%,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,功能应包括:社区卫生服务站,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;文化活动室,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;体育活动场站,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;基层社区服务中心,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;社区警务室,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;居住养老服务站,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;公厕,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;垃圾收集站,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;环卫休息场,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;菜市场,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;小贩中心,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;环卫车辆停车场,用地规模不小于250平方米。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、基层社区服务中心、社区警务室、居住养老服务站、公厕、垃圾收集站、环卫休息场、环卫车辆停放场须由受让人出资建设,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、同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;

(4)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%。

NO.2016G26:

(1)A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,出让面积81965.24㎡,容积率1.0<Far≤2.8,建筑高度≤80m,建筑密度≤22%,绿地率≥35%,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%的配套商业设施;

(2)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,由受让人出资建设,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,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。

(3)C地块为Rc基层社区中心用地,出让面积2000.52㎡,容积率Far≤1.0,建筑高度≤24m,建筑密度≤30%,绿地率≥35%,C地块内须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,用地规模不小于2000平方米。基层社区中心的功能应包括: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;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;体育活动场站,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;基层社区服务中心,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;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;居住养老服务站,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;公厕,建筑面积不小60平方米;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;垃圾收集站,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;环卫休息场,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;环卫车辆停放场,用地规模不小于250平方米。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、基层社区服务中心、社区警务室、居住养老服务站、公厕、垃圾收集站、环卫休息场、环卫车辆停放场由受让人出资建设,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;

(4)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%。

NO.2016G27:

(1)A地块内可设置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5%的配套商业设施;

(2)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,由受让人出资建设,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完成,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;

(3)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%,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%。

NO.2016G28:  B地块内须配建一所24班小学,由浦口区教育局完善用地手续并负责建设,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。

NO.2016G31:(1)地块所建房产竣工后10年内由竞得人自持,不得分割转让、不得分割销售,满10年方可整体转让,且转让须征得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;

(2)地块竞得人应结合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》,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,先消险,再开发;

(3)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,须与浦口区人民政府签订《地块投资建设协议》。

当地块竞价达到竞争保障房建设资金起始价时,加价幅度为原基准加价幅度的1-5倍,竞价超出部分为保障房建设资金并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,出资最高者为竞得人;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,终止土地出让,所有报价无效。